第27版:河南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封面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今报网首页
2019年01月11日 星期五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一条路 浚县花甲老人维权八年未果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学军 通讯员 张晓华/文图

    “八年前,屋后邻居强占道路建房,浚县住建局认定其为违法建筑,责令拆除,甚至拆除费用都下拨到了村委会,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仍岿然不动,现在又变成合法使用,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顺河村67岁的程女士气愤地说。

    为此,接到投诉后,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1月9日对此展开调查。

    投诉:“违法建筑”8年时间无人拆除

    “八年了,早上八点准时到街道办事处‘上班’,每周至少去四天。村委会一三五上班,也是天天去,风雨无阻。”即便如此,程女士的问题仍未解决。

    据程女士反映,自己与卢女士两家在浚县顺河新村南头路西各有房产一处,两家相邻,自家北屋墙后有一条3米宽的路(两家房权证上均有注明),两家北屋房后是邻居王某。

    2001年3月10日,在顺河村委会见证下,卢女士与卖房人签订买卖协议,购得该处房产,协议清楚显示该院落四至为北至路。

    同年7月14日,顺河村委会为王某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显示王某房子四至南至程女士和卢女士家后墙,3米路归王某所有。

    双方争执不休,因而结怨。

    2011年3月王某在路上垒墙建房,程、卢两人多次找顺河村委会、浚县信访局、浚县住建局、浚县两违办、浚县卫溪办事处反映此事。

    2011年4月浚县住建局给王某下达了(2011第026号)浚建停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后在辖区派出所参与制止下,王某停止建设。后王某又趁休息日偷偷建设,将房子建成至今。

    2014年8月,卫溪街道办事处要求住建局配合执法,监察大队再次对王某所建配房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其全部拆除,但至今没有拆除。

    两人维权8年未果。

    吊诡的是2018年6月26日卫溪街道办事处又出具了无法认定有争议的3米道路的权属,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政府各职能部门出具的材料为何自相矛盾?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两人认为,自己房权证上均有北为路的字样,但2001年7月14日顺河村委会却将3米路卖给王某,中间有何猫腻?

    回应:拆除合法但不合情

    两人所言是否属实?其间有何隐情?主管部门对此又有何看法?

    王某爱人称,之所以占路建配房是因其向村委会缴纳费用予以购买所得,村委会为此出具有证明。

    卫溪街道办事处包村干部靳主任表示,该事件反复多次协商无果。两人确有房权证,但其中一人原系房管局职工,产权证获得途径不得而知。别人宅基地都不足二分地,他两家房权证却占地半亩有余。

    但王某系顺河村原居民,该村八成以上居民未有房权证,只有宅基地使用证明。何况因扩修道路,原路已废弃不用,建议临街住户改走门前白云路。

    对于记者追问为何住建局会认定其为违法建筑?“你们去住建局咨询。”靳主任说。

    浚县住建局吕主任则称,所有案卷移交给了浚县两违综合整治办公室(简称两违办),如想了解具体情况,需找两违办。

    两违办李主任告诉记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确是住建局下发的,当时该部门尚没成立。虽然后来介入此事,事件来龙去脉并不十分了解。

    同时,李主任坦言,之所以出现该现象,是由于浚县乃千年古城,城中原居民居多,多数承继祖业,只有宅基地证明,未进行房产确权,即集体土地无法转换为国有土地,加之翻盖房屋,又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故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王某一案并非个例,如强制执行,会带来系列连锁反应。当务之急,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政策,一旦出台政策,必将激活当地地产产业,盘活经济存量,迸发出勃勃生机。

    律师:可采取措施强制拆除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王印春律师表示,王某在路上建造房屋和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东方今报版权所有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第01版:封面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专版
   第05版:专版
   第06版:河南省“两会”
   第07版:河南省“两会”
   第08版:河南省“两会”
   第09版:河南省“两会”
   第10版: 独家调查
   第11版:独家调查
   第12版:速览
   第13版:速览
   第14版:独家调查
   第15版:政经观察
   第16版:专版
   第17版:文娱
   第18版:河南新闻
   第19版:河南新闻
   第20版:河南新闻
   第21版:河南新闻
   第22版:广告
   第23版:河南新闻
   第24版:河南新闻
   第25版:广告
   第26版:河南新闻
   第27版:河南新闻
   第28版:河南新闻
   第29版:河南新闻
   第30版:河南新闻
   第31版:广告
   第32版:河南新闻
   第33版:广告
   第34版:河南新闻
   第35版:河南新闻
   第36版:河南新闻
   第37版:河南新闻
   第38版:广告
   第39版:河南新闻
   第40版:广告
   第41版:河南新闻
为了一条路 浚县花甲老人维权八年未果
乡村里的“活雷锋”
卿卿我友 在云之巅
卫辉高中岁寒 “诚信”来送暖
辉县市供电公司关爱道德模范 电力志愿暖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