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史翠玲 周建武
刘某就陈某非法占有其车辆期间造成车辆外观及零件损坏,主张赔偿无果,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刘某车辆维修费人民币3.8万,鉴定费3000元。陈某不服,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后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陈某没有按照终审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后,法院向相关银行下达《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将所扣涉案款项交给了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