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调查组发布初步调查结果,事故主要原因系企业网上非法购置运输车辆,并私自将运输地面人员的车辆用于井下运输,同时,企业还严重违反了安全设施设计规定,把措施斜坡道用于井下人员输送。此外,事故车辆核载人数不超过30人,但事发时实载50人,属严重超载。
调查组还发现,发生事故的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全部转嫁给外包施工队伍,并违反了停产复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调查组将依法依规全力查明事故原因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调查工作的整体安排,力争在10至15天内完成事故调查。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已对11名企业直接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0人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刑事拘留人员主要为涉事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相关人员。目前公安部门对事故中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和尸检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依照法律规定,对涉案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