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平安守护”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交通整治工作。2月12日,清丰柳格派出所处罚一名酒驾违法行为人。
2019年2月12日14时30分,李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清丰县双豆线柳格镇政府附件,涉嫌酒后驾驶,被我所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辆,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违法行为人李某对自己饮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处罚。
(通讯员 任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