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正阳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参与下,奋勇攻坚、缜密侦查,转战湖北、河南多地,经过30余天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冒充军人的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8人,当场缴获笔记本电脑3台,银行卡、手机卡、U盾等20余套,身份证15张,假警察证1张,现金14.5万元。
2018年10月16日,正阳县真阳镇居民王某报案称,一自称消防队队长的男子与其联系称正阳消防大队要增建四间车库和一千多平方米地坪,后该男子以让其代购太阳能发电机为名诈骗其7.5万元。
接到报警后,该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按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冒充军人诈骗工作要求,指令刑警大队反诈专业队全面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务必尽快破案。
根据受害人王某提供的相关情况,刑警大队反诈骗专业队民警周海、邹宇在副大队长辛朝阳带领下积极开展调查取证、筛查比对、分析研判工作。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民警马不停蹄地开展循线追击,先后前往湖北、河南多地开展侦查工作,最终查明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在湖北武汉、河南许昌两地。
专案组民警迅速赶赴两地开展走访摸排、视频侦查等工作,成功锁定团伙人员组成及具体活动地点。2018年11月23日夜,时机成熟,刑警大队抽调30余人在刑警大队长张大伟、教导员夏海厚带领下分别赴武汉和许昌开展抓捕工作,于次日凌晨在宾馆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宝(男,32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杨某男(男,33岁,黑龙江省宜春市人)、叶某虎(男,27岁,湖北省武汉市人)、雷某(男,29岁,湖北省咸宁市人)、熊某(男,26岁,湖北省武汉市人)、苏某(28岁,陕西省澄城县人)、郑某(36岁,陕西省泾阳县人)、郭某(32岁,陕西省泾阳县人)8人抓获,当场缴获现金14.5万元及作案工具一批。
经查,自2018年3月份以来,该团伙成员相互勾结,交叉作案,逐渐形成开卡、诈骗、洗钱一条龙的诈骗产业链,先后实施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目前,团伙成员杨某宝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