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赖硕
2月16日,南乐县公安局张果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时,王某驾驶一辆轿车行驶至城王路张果屯镇,被民警当场查获,查获时王某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王某涉嫌酒驾。后经抽取其血液样本并送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