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李宏伟
2月21日、22日,许昌市东城区三家宾馆因违反《反恐法》规定、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等工作,宾馆法人及相关责任人分别收到了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金总额33700元。2月28日,东城分局召开全区旅馆网吧(含洗浴足疗场所)业管理工作大会,上述三家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宾馆在大会上做了深刻检讨。
东城区登记在册各类宾馆80余家,网吧30余个、洗浴足疗场所10余家。“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启动以来,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对不落实“四实”登记、不查验身份证的宾馆、网吧和足浴场所加大了查处力度,督促上述场所落实《反恐怖法》要求,对住宿旅客及上网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严格执行住宿实名制。近日,该局民警在对辖区魏文路、建安大道和智慧大道上三家旅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这三家旅馆均存在没有按“四实”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有效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且个别宾馆之前就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在充分取证后,东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上述三家宾馆法人及前台责任人员分别开出了“大额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