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制度该在哪些方面做出修改和完善?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沈开举建议,统筹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与税制改革。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张静/文图
沈开举介绍,多年来,自己一直在做土地管理法修改的研究工作,先后承担了四项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全部涉及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问题。“去年两会,我带来了四项与土地管理法修改有关的提案,其中有不少意见建议被司法部门采纳。这次上会,我的提案仍是关注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问题。”
之所以有这样的提案,沈开举说,是因为自己的整个学术生涯都是围绕《土地管理法》的完善展开的。2013年,他的“提高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立法研究”申请到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018年,他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课题又申请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今年我的提案继续围绕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沈开举说,2018年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土地制度改革与税制改革同时进入了快车道,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土地制度改革与税制改革密切相关,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如果可以统筹协调推进,必将极大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过,在当前的改革中,这两项改革之间的关联性、体系性和协调性目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此可能会出现彼此掣肘而不是相互促进的局面。
目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进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环节,沈开举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考虑土地制度改革与税制改革的衔接问题,并在《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过程中,通过设置相应的条款来加以落实。另外,建议相关部门组成专家委员会,尽快测算和研究在集体土地领域开征相关税费的具体方案,并作为《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配套性制度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