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晚9时30分许,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北关桥头附近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该车驾驶员浑身散发着酒气。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他自称叫张某,并拿出一个本本在民警面前一晃,然后就将其装入兜中。后在民警的责令下,此人才把那个本本交出来。民警发现这本驾驶证上的驾驶员照片与面前的张某的相貌截然不同。
在接受调查时,此人支支吾吾、所答非所问。经询问得知,此人叫蒋某,张某是他朋友。当晚在张某家喝完酒后,头脑已是晕晕乎乎。但他不听朋友劝告,坚持驾车回家。因自己没有驾驶证,怕被交警查获,就借用张某的驾驶证,想以此躲过交警的处罚。目前,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钟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