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夏秀琴
通讯员 史翠玲 张玮玮
白某诉周某、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周某向白某偿还本金5万及利息,金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周某承担。判决生效后,因二被告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白某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均无回应。执行法官当机立断,查封冻结了金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因无法正常使用银行账户转账、收付款,被执行人要求清偿所有案款,请求法院撤销冻结等查封措施。待被执行人缴纳的标的款一到账,申请人白某当天便领到了所有标的款,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