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正阳县慎水乡邹楼村农民陈某车拒不配合检查还辱骂民警,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当日上午9时许,陈某驾驶一辆无牌机动三轮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县交警大队门口路段时,被民警发现。随后,民警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见陈某无动于衷,民警立即将三轮车截停,要求陈某下车并出示驾驶证,陈某置若罔闻。见陈某拒不配合,民警就对其进行警告,陈某依然如故。于是,民警强制将其从车中拉出。此时已有群众围观,陈某先是高喊“警察打人了”,继而口出秽语,对民警进行侮辱谩骂。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对陈某进行调查取证。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2月1日实施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有关规定,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钟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