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近日,时某回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被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堵在派出所门口,当日履行了三年的抚养费6356元。
江某和时某系离婚纠纷一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准予江某和时某离婚,婚生儿子由江某抚养,时某从2014年7月起,在每年的7月2日前给付孩子抚养费2118.84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但判决生效后,时某仅给付了当年的抚养费,之后一直未支付,江某于2018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时某已经回乡,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该院干警迅速出动,成功将其堵在了派出所门口,依法拘传至执行局。承办人从母子情出发,劝诫时某应当承担起孩子的抚养义务,经过一番耐心劝说,时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懊悔万分,于当日履行了三年的抚养费共计63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