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被执行人周某作为某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却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通过扣划周某的银行存款,执结了这起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李某和被执行人淮安市某置业公司、周某系借款合同纠纷,周某是淮安市某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淮安市某置业公司偿还李某借款31000元,周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过程中,该院向被执行人淮安市某置业公司、周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该公司和周某既未履行判决义务,也未如期报告财产情况。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周某名下有几万元存款,便立即依法冻结、扣划周某的存款,并将扣划的31000元给付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