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李劭/文图
5月30日上午,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了省、市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井云亮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全市法院近三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市中院刑一庭庭长马英杰发布了五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市中院新闻发言人周培勋主持。
近年来,濮阳中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107件,审结104件,结案率97.2%,涉案金额50亿元,涉及参与群众3万余人次,共判处犯罪分子16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64人。
非法集资属于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持续周期长的特点,多数案件案发后,大部分集资款已被挥霍、转移、隐匿,导致资金返还率低,集资群众损失惨重,极大地损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严重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三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市中院精心选取了具有典型意义的五个案例向社会发布,以案说法,重点提醒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谨防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执行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准确把握打击范围,严格涉案财物追缴,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非法集资案件审理工作的社会效果,为维护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