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见习记者 李俊珂
通讯员 菅小丰
“这么神奇吗?没想到居然还能在网络上强制执行!”6月25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对于执行法官的全程网络化操作深感惊叹。
2017年年初,因货款长期被拖欠,多次催要未果的蒋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被告周某支付原告货款4.7万元。周某不肯主动履行,蒋某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启动了网络查控系统开始对被执行人周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
经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在新乡的某银行账户内有大量存款,当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账户进行了网络冻结。待到异议期限过后,执行法官又通过网络对账户内的存款及时进行了扣划,申请人蒋某如愿拿到了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
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的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在网络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将执行与网络相结合,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前进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