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田林 见习记者 白俊峰
通讯员 牛天慧
近日,项城市公安局督察大队联合治安大队共同办理一起维权案件,违法行为人葛某某、李某某二人因扰乱单位秩序,均被行政拘留五日,后悔不已。
6月17日上午9时许,项城市郑郭镇某村民葛某某、李某某夫妻二人因儿媳妇死亡一事,来到项城市公安局郑郭派出所询问情况,值班民警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情况后,在询问过程中该二人对民警出言不逊,葛某某在派出所院内大吵大闹并恶意辱骂值班民警,李某某在派出所院内大哭大闹,二人的行为持续一个多小时,严重影响了派出所的正常办公秩序。
督察大队接到郑郭派出所维权申请后,分管督察工作的副局长孙沄带领督察大队、治安大队等相关单位民警,迅速赶往郑郭派出所现场处置,驱散了不明情况的围观人群,依法查明了葛某某、李某某二人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项城市公安局依法对葛某某、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