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文学 通讯员 李宁 刘雪豪
“被执行人段某被依法拘传后,经说服教育、明法释理,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院领导批准,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强制措施。”近日,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杜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
原来,被执行人段某、申请人唐某及案外人陶某,在2016年8月,辞别了南方,回到了民权县。经过考察,三人决定每人投资8万元,在县城某繁华地带合伙开了一家客来香火锅店。火锅店一开张,生意十分火爆。但到2017年5月的一天,三人在分红时,发生矛盾,唐某、陶某提出退伙,段某同意。后经三人结算,独自经营火锅店的段某应退还唐某7.95万元投资款。
结算完毕,段某以“现在没钱”为由,搪塞唐某。之后,经唐某多次催要,段某均不予回应。无奈之下,唐某将段某诉至民权县法院。该院经审理,2018年11月27日依法支持了唐某的诉求,判令被告段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唐某投资款7.95万元。
该院判决生效后,段某仍然以没钱为由,拒绝唐某。眼看难以要回自己的投资款,2019年2月27日,唐某再次来到民权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正当此案陷入困境之时,7月4日下午4时许,杜峰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举报人告知杜峰:“失信被执行人段某正在某洗浴中心打牌嘞。”杜峰一听,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徐红星、肖超对段某依法进行了拘传。
段某被拘传到案后,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且态度恶劣,企图顽抗到底。经院领导批准,杜峰遂对其依法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惩戒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