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信网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提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以调侃恶搞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为内容的不良信息。
《规定》提出,不得制作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一)带有性暗示、性挑逗、性诱惑的;(二)展现血腥、惊悚等致人身心不适的;(三)宣扬炫富拜金、奢靡腐化等生活方式的;(四)过度炒作明星绯闻、娱乐八卦的;(五)使用粗俗语言、展示恶俗行为、宣扬低俗内容的;(六)调侃恶搞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七)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八)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九)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十)其他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等破坏网络生态内容的。
《规定》还提出,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提供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动漫、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及其他各类服务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触违法和不良信息。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