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见习记者 李俊珂
通讯员 赵鹏
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法院通过强制划拨的形式执行了大部分的案件款,最终该案和解。
本案中,被申请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安阳市某银行借款8万元,王某及另外三名被申请执行人即共同借款人朱某、杜某及担保人许某未能在约定时间偿还,安阳市某银行持执行证书向北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北关法院依法向四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法官通过最高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于是当即采取冻结措施,并依法划拨三名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共计5万余元。另外通过执行法官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后,被执行人慑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又偿还部分案件款。四名被执行人并就剩余的款项与申请执行人安阳市某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