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刘雪豪
10月15日早晨6点多,民权法院工作群里传来好消息,该院执行局干警王泾达、杨敬文以及法警杜兴沛、崔体勇成功将隐匿许久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某抓获。
刘某某,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的被告,与原告王某签订了钢结构房屋承建合同。由于他未按规范施工,导致房屋出现质量缺陷,在一场大雪的外力作用下坍塌,砸坏了王某存放的多辆待售车辆,为原告造成了共计17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刘某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70450元。由于刘某某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王某便向民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对刘某某的财产多次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某某仍旧杳无音讯,在外躲避执行。鉴于上述情况,执行干警除多次上门寻找外,还特意叮嘱申请执行人留心刘某某的去向。
14日晚上9点多,申请人打来电话,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某长期在开封打工,一般早上六点左右从所租住的小区出门工作。警情就是命令,王泾达迅速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勇汇报,并连夜召集其他干警研究案情,制定抓捕计划。
一切就绪,干警们顾不上休息便即刻驱车前往开封进行抓捕。他们丝毫不敢放松,彻夜在车内蹲守,终于在清晨6点半左右将刘某某顺利抓获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