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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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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信息被贱卖 防“丢脸”需法律设置底线

    人脸信息正在被广泛使用,但对人脸信息的保护却显然不够。媒体调查发现,人脸信息在网上被公开兜售,5000多张人脸,打包只要10元。

    被贱卖的人脸信息并不难找,在二手交易平台和贴吧里随手就能搜到“人脸数据集”等产品。可以用来办“正经事”的照片和信息合集也在被贱卖,高清证件照5毛钱一张,照片、姓名、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和手机号“四要素”也只需要4元一份。

    人脸信息的售卖价格和它能给信息所有人带来的财产和人身损失,或是给盗用者带来的收益,极不相称。10元买到5000多张人脸不同角度的相片,可以通过很多APP甚至部分电商平台的面部识别测试,而有了高清证件照、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号和手机号,就可以完美地成为这个人的委托人,办理银行业务、申请信用贷款、注册公司,甚至用于恶性犯罪。

    目前,人脸信息使用的场景非常广泛,可以用于刷脸支付、安防准入,也可以作身份验证,重要性并不亚于指纹和身份证。但人脸信息是外露的,在遍布高清监控摄像头的社会里,采集人脸信息比采集指纹要容易得多。况且,现在打着便捷的旗号对人脸信息进行滥用的情况非常严重。想不“丢脸”,好难!

    有一种“丢脸”,是可以有限度防止的,那就是商业APP对人脸信息的采集。多款以面部打分、自拍为卖点的APP都会在隐私协议中隐藏面部信息使用的“霸王条款”。例如,今年8月火爆一时的AI换脸APP“ZAO”由于在隐私条款里设置了“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对用户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修改与编辑”的条款而引发广泛争议,被工信部约谈。但是,让用户自身通过提高权利意识而拒绝使用某款产品,要求有点高,因为通常不合理协议都非常隐蔽不易发现。而且这也不合理,这样的“霸王条款”本来就不该存在,让用户通过放弃获得服务和便利来捍卫本应存在的底线权利,实在过分。

    另一种“丢脸”,防不胜防,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服务机构的强制刷脸、公司采用人脸门禁等等。其中很多都是对人脸信息采集的滥用,为服务提供方带来的一点便利和对个人权利的损害根本不成正比。地铁安检刷脸、公司用人脸信息做门禁系统,都是毫无必要的,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迫年票用户必须进行人脸识别否则不让入园,则更是荒谬。但无论是公共交通还是公司,都是个人很难博弈的。

    人脸信息属于极度敏感的个人隐私,“丢脸”后果极其严重,但无论是人脸信息的采集门槛或是保护层级,都没有得到和它的重要性相匹配的重视。对于如此重要的信息,不能期待采集方的自觉,什么机构什么服务是否有采集人脸信息的必要性,必须经过严谨论证,对人脸信息的保护要求亦应十分严格。防“丢脸”需要法律来设置底线,在更严重的后果出现之前,人脸信息的滥用和保护缺失必须得到遏制。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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