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晚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在浏阳市“12·4”烟花厂爆炸事故调查处置中,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职。湖南省纪委监委、湖南省公安厅成立的专案组,仍在调查这起爆炸事故及瞒报、谎报行为。
据了解,湖南省政府在对浏阳市“12·4”烟花厂爆炸事故提级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伤亡人数除此前已公布的7人死亡、13人受伤外,另有6人失踪。经调查,12月4日7时32分,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另有4人受轻微伤(均未住院治疗)。
湖南省相关部门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引发,且存在谎报、瞒报和失职渎职行为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和违纪违法行为的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已启动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据了解,湖南公安机关对事发企业股东和法人代表、安全管理员等进行刑事调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对陈发学、杨沅朗等10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湖南省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对涉嫌失职渎职和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书记刘法裕,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义勇,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挺攀,澄潭江镇联厂干部袁泽宇4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长沙市委对浏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敏,浏阳市副市长沈学军,浏阳市副市长屈湘水3人作出先期免职处理。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