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陈德明
近日,修武县公安局郇封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和一村一警结合“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对辖区各村企业、工地、出租房屋落脚区域开展逐户访查,全面核查流动人口身份信息,做好基础数据登记录入,切实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此次活动中对三家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罚。
12月17日,社区民警和一村一警在郇封镇王里张屯村、郇封村工作中发现,高某玲、李某旦、薛某平在出租房屋时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信息,未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经过调查询问后,高某玲、李某旦、薛某平均对自己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分别对三人进行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各位房东,租赁房屋要及时到公安机关备案自家出租房屋,登记承租人居住信息,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