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王磊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开展凌晨集中拘传行动,将被执行人康某带回执行局后,他的态度180度转变,一次性将34831.5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原告宋某和被告康某系买卖合同纠纷,经武陟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宋某同意被告康某自2019年8月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分6次归还货款345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31.5元。如果任意一期逾期,原告可就剩余款项及利息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阶段,武陟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康某仍未履行,后通知他来执行局说明情况,他也置之不理。12月19日凌晨,武陟法院开展凌晨集中拘传行动,将康某依法拘传至执行局,他一改之前的消极态度,马上表态要还款,当日,康某一次性将34831.5元执行款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