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首席记者 夏萍
12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我省下达2019~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救助资金2788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补助经费2200万元,共计资金30080万元。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明确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救助标准等。
救助资金咋申请?“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一是受灾群众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委员会提名;二是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对象,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四是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材料后,及时复核和审批,并通知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对于老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等特殊受灾困难群众,本人办理申请手续困难的,各地应主动将其列为救助对象。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散居孤儿、困难儿童、事实无人供养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按照资金拨付时限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各地资金拨付进度、发放情况督导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冬春救助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发放,不具备条件的可发放现金;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资金分配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施救”的原则,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