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李伟强 程大瑞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黑恶案件审理工作,保证案件依法按期审结,6月17日上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洛阳市看守所,开庭审理王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洛龙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8月以来,被告人王某等6人在长沙市岳麓区某小区租房从事网络借贷,赚取高额利息及逾期费。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3日期间,共计涉及诈骗金额为491.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等6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这是疫情期间该院多措并举加快涉恶案件审理的又一重要体现。
据悉,此次庭审是经洛阳市中院多次与看守所沟通协调,在看守所院内开辟专门房间设立审判法庭,从而减少提押路途风险。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全面保障庭审疫情防控“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