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李宁 刘雪豪
6月21日,星期天上午。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郑杰和往常一样,早早来到了单位。按照约定,他要和申请人高某一起去被执行人某制冷厂商议赔偿事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18年3月13日9时许,高某在某制冷厂岗位上工作时,意外被重物砸伤,造成左侧锁骨等部位受伤。2018年12月25日,民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某制冷厂赔偿共计14.83万元。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郑杰多次前往某制冷厂,但效果不佳。6月21日上午,郑杰与申请人高某一起,见到了该厂的法定代表人。经沟通,高某同意厂方分期付款方案。于是,在郑杰的见证下,某制冷厂法定代表人和高某签订了分期付款协议。协议签订后,高某主动申请撤销了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