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赵明
■耿彩霞 通讯员 时俊亚 孙同勇
服刑期间不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反而在监狱内与狱友发生争执打斗致人轻伤。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牛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在监狱服刑期间,与服刑犯人段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随后将段某打伤,致使段某左耳膜穿孔。经鉴定,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牛某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段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牛某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判决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与前犯故意伤害罪余刑三个月零四天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零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