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史翠玲 张宁
张某向周某转账20万元,张某说是借款,周某说钱是张某、蔡某与邓某合伙开办养猪场中张某的出资款,周某仅仅是经手人,由此产生纠纷。因周某和蔡某是夫妻,张某将二人诉至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该院判决二人返还张某人民币20万元及利息。蔡某不服,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二人偿还张某19.5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二人未履行还款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焦景洲查封了周某名下的小汽车、房产,冻结了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等。
后焦景洲数次居中调解,张某同意免除部分利息,在扣划周某的公积金后,周某哥哥偿还了剩余部分。近日,这起长达6年的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