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雪妮 通讯员 张文煊
近年来,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毒案件时,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从严把关、从细审查,不断加大对涉毒案件的打击力度,做到不枉不纵,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近日,沁阳检察院在办理董某某贩卖毒品案件中,发现毛某某、赵某某有涉嫌贩卖毒品行为,通知公安机关报请逮捕毛某某,并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对赵某某的应当追诉建议书。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赵某某时,发现又一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涉嫌贩卖毒品,遂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对曹某某的应当逮捕建议书。及时有效地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消除了毒品犯罪给社会带来隐患,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