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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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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检察院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推进窨井盖整治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郭海阳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消除城市道路安全隐患,6月8日,濮阳市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再次向县城市管理局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并就进一步推进“四号检察建议”落实,提升县域内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窨井盖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要路段重要位置智慧窨井盖安装情况。双方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和“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围绕目前窨井盖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权属不明、权责不清等问题进行探讨。

    会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就县工业路、挥公大道、解放路等主干道窨井盖缺失、老化、破损、变形、凸起、松动等问题进行实地巡查,查看已更换的窨井盖是否符合要求,并随机检查防坠网情况,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设立警示标识,及时修复或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小井盖,大民生。”下一步,濮阳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关注窨井盖安全问题,延伸监督触角,督促责任落实,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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