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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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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泼妇式”维权还有多远?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首席评论员 李长需

    “奔驰车主哭诉维权”虽然有了转机,但这事儿,还真让人挺闹心的。一个斯斯文文挺讲道理的小姑娘,讲道理时却没有啥用;自毁形象变身“泼妇”闹了一通后,效果立竿见影。用网友的话来说,就是“我跟你讲道理,你跟我耍流氓。我跟你撒泼,问题解决了”,这恐怕是最让人闹心的关键之处。

    正常的维权机制,首先是法律。对于普通的消费者而言,程序的复杂性、时间的漫长性是不能承受之重,同时,与长期浸淫在一个行业的对手对抗,无论是智力、精力、财力无疑都势单力薄,完全处于弱势地位。比如举证难、执行不易等。“要追回一只鸡,就得杀掉一头牛”的窘境,一直是消费者通过法律维权的客观阻力。

    其次,维权指望监管部门,也不那么容易实现。对于不少人来说,经历更多的恐怕不是职能部门的拔刀相助,而是推诿踢皮球者居多。就拿汽车领域的维权而言,从生产到流通涉及众多的管理部门,工商、质监、环保等多个部门,各司其职,结果是“谁都管,谁都不管”。 当然,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的行政执行应当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因此除非经营者违反行政法规,否则要求监管部门随意插手民事纠纷,虽然在某件事中符合消费者利益,却不符合公众对优化市场经济环境这个大诉求,也是埋下了更深的隐患。行政机关既然应该审谨介入民商事纠纷,就不可能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主要渠道。

    维权还有一个渠道,就是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而言,这是一个不需要投入太多成本就可以得到最妥善解决的正常维权机制。这个单位既专门接受消费者维权投诉,本就可以大胆插手民事纠纷,又有官方背书,与行政机关有良好的沟通渠道。从理论上说,它既可以满足消费者对维权效率和威力的要求,又避免政府对消费者过激维权的担忧,是最好的维权渠道。

    无奈的是,消协在老百姓心中的信赖度并不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也不高。要让这个维权机制发挥更大作用,就要放大消协的功能。 有人说,应该整合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到消协,给消费者协会赋予执法权,让它们能够挺起腰杆为消费者撑腰。这仍然是寄希望行政权力插手消费者维权,不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既无法实现,也不是长远之计。没有权力就办不了事?只有调解权就没有企业听?不。消协功能要放大,就不能再当“二政府”,要加大自身体制机制改革,使其的做派更民间化、更主动地代表百姓利益,成为真正的消费者的协会,要吸收更多有公德心的人士强化自身实力,更要相信社会的力量,充分利用舆论的威能。如此这般,我们会越来越远离“泼妇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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